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中稀奖字[2017]01
关于申报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中国稀土学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一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试行),决定联合设立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稀土科学技术奖遵照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对在稀土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从而调动稀土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稀土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稀土产业的结构优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
 
一、申报方式
 
推荐工作采用3种方式:
(一)三名中国稀土学会或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推荐,每名常务理事只能推荐一项/次;
(二)学会专业委员会、协会分会、地方学会、地方协会推荐;
(三)学会、协会单位会员推荐。
 
二、基本条件
 
申请项目(个人)须符合《奖励条例》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应是5年以内的科技成果(完成日期在2012630日至2017630日)。
2、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5630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引用情况报告。
3、技术发明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16630日前推广应用)。
4、科技进步奖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16630日前推广应用)。
5、推荐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
6、推荐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7、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三、申请书填写要求
 
项目(个人)申请者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
 
四、申报材料报送
 
每个项目(个人)书面申报书纸质版5份(提供电子版),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推荐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签名)。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组。
申报截止时间:20179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其它事项
 
申报“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不收取评审费用。
 
联 系 人:李     010-6218830413810907670 
 
陈占恒   13641323095
 
    址:中国稀土学会,北京市高梁桥斜街13号院乙27
 
    编:100081
 
电子邮箱:csre@cs-re.org.cn

http://www.cs-re.org.cn/rareearth/learnintroduce/tznotice/2017-07-12/1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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